-一、产品法体系问题二、产品责任法三、产品质量管理法-一、产品法体系问题(一)产品法的确立(二)域外立法(三)产生与发展(四)规范形式-(一)产品法的确立 产品法是以产品为基础而发展起来的法规范群体,主要包括产品责任法和产品质量管理法两部分构成。-产品质量管理法是以产品和产品质量为基础发展起来的国家管理与调控法的分支,目的在于强化技术监督管理,提高社会整体效益与经济效益,减少和预防产品质量责任的发生。产品责任法是以产品与产品缺陷为基础建立起来的新型的特殊侵权法,目的在于通过严格责任,解决由于厂商与消费者之间的经济地位不平等而实际造成的当事人平等规则的失衡,实现社会公正,保护消费者权益。-产品质量法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提高产品质量水平,明确产品质量责任,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制定本法。 ”-(二)域外立法1 、日本、法国 民事责任法是调整产品责任关系的基本规范2 、英国产品责任法是实现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基本手段生产者对缺陷产品承担严格责任具有社会法意义 -3 、德国1989 年产品责任法,调整生产者与消费者因缺陷产品形成的损害赔偿关系的单行法4 、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