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再保险第一节 再保险概述 第二节 再保险方式 第三节 再保险合同第一节 再保险概述一、再保险的概念与特点(一)基本概念再保险又称分保,是保险人将自己承担的风险责任的全部或一部分向另外一个或几个保险人再次进行保险。相关概念:原保险公司:又称分出人、分出公司,是将保险业务分出的一方。再保险公司:又称分入人、分入公司或接受公司,是接受分入保险业务的一方。自留额:又称自负责任,分出公司自留的那部分保险业务或保险责任。分保额:又称分保责任,分出公司分出的那部分保险业务或保险责任。再保险费:又称分保费,是原保险人因将保险责任转移给再保险人所付出的相应代价。分保手续费:又称再保险佣金,是由再保险人支付给原保险人的费用报酬。转分保:再保险人对于分入的再保险业务,通过订立转分保合同的方式,将其再转分给其他保险人的行为。 卫 星 发射(保额2亿)A保险人(自留20%)B保险人(40%) C保险人(40%)D保险人(20%)E保险人(20%)图6-1 原保险、再保险、转保险示意图1再保险是保险人之间的一种业务经营活动。原保险人与再保险人的法律地位可以更换。再保险人与原保险合同中的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之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