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音乐实践的美学特征 第一节 音乐创作活动的美学原理 (一)音乐创作活动的基本特征 1、音乐创作是听觉艺术品的创造活动 “创造性”是音乐创作的第一个基本特征。 2、音乐创作是人类重要的表现活动 “表现性”式音乐创作的第二个基本特征。 3、音乐创作活动的结果具有“待实现性”、“开放性” “待实现性”、“开放性”是音乐创作的第三个基本特征。 音乐创作活动是以音乐音响为载体的审美主体创造性的表现活动,它有待于表演者将其实现为具体可感的音响。(二)音乐创作的动力 音乐创作的动机来自需要与目标的综合作用。 1、内在动力自我表现的需要 所谓音乐创作活动的“内在动力”是指一种发自于创作者内心的创造冲动,它来自创作者自我表现的需要。 (1)创作者对听觉审美理想的追求与表现 (2)创作者内心体验的表现 表现人类内心各种体验的冲动是音乐创作活动最自然、最直接的动力。 2、外在动力社会生活的需要 所谓音乐常做活动的“外在动力”,就是创作者的创作并非出自满足自我表现的需要,而是出自社会生活的需要。 (1)创作者参与社会发展,实现个人社会理想的需要 (2)职业谋生的需要 (3)自我实现,确立个人社会价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