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雷锋志愿服务站制度一组织机构学雷锋志愿服务工作办公室:由党建工作部、工会、团委组成学雷锋志愿服务领导小组组长: 学雷锋志愿服务领导小组成员: 学雷锋志愿服务队: 学雷锋志愿服务队负责人: 志愿者: 志愿服务工作办公室(党建工作部、工会、团委)(志愿服务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 成员: 志愿服务队:各支局服务队负责人:支局长 志愿者:支局所有从业人员学雷锋志愿服务站制度二学雷锋志愿服务制度为使学雷锋志愿服务经常化、制度化,提高广大职工关爱他人、关爱社会、关爱自然的意识,广泛普及奉献他人、提升自己的志愿服务理念,推动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常态化,机制化,特制定学雷锋志愿服务制度:一、学雷锋志愿服
2、务活动在 和 的领导下开展活动,以文明礼仪、文明出行、困难帮扶、美化家园、敬老服务、无偿献血、文明劝导、法律法规宣传等活动为主要内容,广泛开展环境保护、弱势群体救助、和谐社会建设等方面的志愿服务活动。二、服务活动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方式,充分利用双休日、节假日及其它空闲时间,开展有针对性的志愿服务。服务形式可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安排。三、参加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的职工要维护集体荣誉,顾全大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工作纪律。四、服务队员在开展服务活动时,应时时处处注意树立邮政企业的良好形象。五、尊重服务对象的合法权利,不得侵犯他人财产和隐私。六、要重视服务活动的记载及各种资料的收集与整理。七、开展的各项活动要及时向 反馈,进行必要的宣传。学雷锋志愿服务站制度三学雷锋志愿服务值班值守制度一、 学雷锋志愿服务站由各支局营业人员轮班值守,班次与营业前台工作时间一至。二、 学雷锋志愿服务站不得空岗,遇有特殊事项需停止营业或停止志愿服务的,需在服务站明示。三、 学雷锋志愿服务站轮值人员需及时记录台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