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学前智力落后儿童的教育第一节 学前智力落后儿童教育概述一、智力落后的概念格罗斯曼 1983年 : 智力落后是指个体在发育期内有显著低于平均水平的一般智力,从而导致适应行为的缺陷。 从操作层面上看,这一定义可以从三个方面来理解:(1)发育期是把0-18岁。(2)智力明显低于平均正常水平是指智力测验的平均分数低于正常水平的两个标准差。(3)适应行为缺陷是指个人能力在日常生活、学习、人际关系、职业要求等方面明显低于同龄人的平均水平。智力落后儿童的定义: 指在发育期内,一般智力明显低于同龄儿童的平均正常水平,并有明显的社会适应障碍的儿童。(手写) 幼儿期的适应行为:(1)感知觉动作的发育。(2)人际交流的初步能力,主要是听说和理解(3)简单生理自理能力以及初步的社会适应能力。 二、智力落后的分类 美国教育界的分类 前苏联的分类 我国的分类三、智力落后的出现率指在特定时间内,某一人群中智力落后的患者所占的比率。按常态分布曲线计算,占人群2.27%各国智力落后的出现率:美国3%,英国1.2%,日本2.07%。中国1.07%(城市0.75,农村1.46,男性1.13,女性1.01)四、智力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