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 姻 法 司 法 解 释 三 的 解 读河南千业律师事务所民商部第1 页/ 共21 页解释主体、时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已于201 1 年7 月4 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25 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 1 年8 月13 日起施行。二 一一年八月九日(201 1 年7 月4 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25 次会议通过)法释201 1 18 号为正确审理婚姻家庭纠纷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对人民法院适用婚姻法的有关问题作出如下解释:第2 页/ 共21 页第一条 当事人以婚姻法第十条规定以外的情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人民法院应当判决驳回当事人的申请。 当事人以结婚登记程序存在瑕疵为由提起民事诉讼,主张撤销结婚登记的,告知其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第3 页/ 共21 页第二条 夫妻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不存在,并已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推定请求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