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增值税一 征税范围和纳税人 (一)、土地增值税的概念 土地增值税是对有偿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产权并取得增值性收入的单位和个人所征收的一种税 (二)、征税范围 1 、征税范围的一般规定 土地增值税只对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行为课税,转让非国有土地和出让国有土地的行为均不征税 土地增值税既对转让土地使用权课税,也对转让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的产权征税 土地增值税只对有偿转让的房地产征税,对以继承、赠与等方式无偿转让的房地产,不予征税 - 实施细则第二条 A 、不征税赠与行为:细则所称的“ 赠与” 是指如下情况:(一)房产所有人、土地使用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土地使用权赠与直系亲属或承担直接赡养义务人的。(二)房产所有人、土地使用权所有人通过中国境内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将房屋产权、土地使用权赠与教育、民政和其他社会福利、公益事业的。- 财税字【1995 】48 号第四条 B 、视同销售: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开发产品用于职工福利、奖励、对外投资、分配给股东或投资人、抵偿债务、换取其他单位和个人的非货币性资产等,发生所有权转移时应视同销售房地产, 其收入按下列方法和顺序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