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中国科学院 沈阳自动化研究所 深海科考型 ROV 系统联调和海试技术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第二册 (专用册) 招标编号: OITC-G180310282 东方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 北京 2018 年 5 月 1 第五 部分 投标邀请 2 第五 部分 投标邀请 日期: 2018 年 5 月 22 日 东方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 中国科学院 沈阳自动化研究所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 深海科考型 ROV 系统联调和海试技术服务采购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 中国科学院 沈阳自动化研究所 深海科考型 ROV 系统联调和海试技术服务采
2、购项目 招标 编号: OITC-G18031028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军 项目联系电话: 010-68290508 电子邮箱: 采购人联系方式: 中国科学院 沈阳自动化研究所 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南塔街 114 号 联 系 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 024-2397029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东方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 王军 010-68290508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甲 2 号院科技园 6 号楼 13 层 01 室 一、 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投标人可对其中一个包或多个包进行投标,须以包为单位对包
3、中全部内容进行投标,不得拆分,评标、授标以包为单位。 包号 货物名称 数量 (套) 简要技术规格 交货期 服务 地点 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 采购 预算 1 深海科考型 ROV 系统联调和海试技术服务 1 服务内容简述: 深海 科考型 ROV是一台 6000米 级遥控潜水器, 该 系统具 有 超长 缆 数据传输 、 自适应电压补偿 、近 海底高精度悬停定位 、科学样品采集等 能力 。 该 ROV 系统 的联调 和 海试 技术 服务主要内容:系统 联调 、 海上试验所需的 配套设备租赁和技术 人员服务 , 码头 服务、后勤支持服务。 无 系统联调地点 由 投标 方负责提供,海试 船只、海试 地点由
4、 招标 方提供 和确定。 否 520万元 3 二、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 (具体为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2) 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有法人资格并符合工商局或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核准的经营范围或经营许可 (境外投标商必须委托国内相关机构
5、或代理商投标 ); 3)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 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 按本投标邀请的规定获取招标文件;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 投标人不得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三、 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招标文件采用网上电子发售购买方式,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登录东方在线 www.o- 注册并购买。 1)有兴趣的投标人可登陆 “东方在线 ”( http:/www.o
6、- 招标在线频道),完成投标人注册手续(免费),然后登录系统浏览该项目下产品的 “技术指标 ”,已注册的投标人无需重新注册。 招标文件售价:每包人民币 600 元 。 如决定购买招标文件,请完成标书款缴费及标书下载手续。 2) 时间: 2018 年 5 月 22 日至 2018 年 5 月 29 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 除外 ;标书售卖期限为 5个工作日 ) 3)投标人可以电汇的形式支付标书款(应以公司名义汇款至下述指定账号)。 开户名称:东方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北京西三环支行 账 号: 862081657710001 四、 投标截止时间 以及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7、: 投标截止时间: 2018 年 6 月 14 日 9:30;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 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甲 2 号院科技园 6 号楼 13 层 1 号会议室 (所有投标文件必须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的 1 小时之内提交。 过早提交的不予受理。 ) 五、 开标时间 以及开标地点 : 开标时间: 2018 年 6 月 14 日 9:30 4 开标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甲 2 号院科技园 6 号楼 13 层 1 号会议室 六 、其它补充事宜 1、 以电汇方式购买招标文件 和 递交投标保证金的,须在电汇凭据附言栏中写明招标编号、包号及用途(如未标明招标编号,有可能导致投标无效) 。 2. 凡对
8、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与东方国际招招标有限责任公司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 对本招标文件有疑意的投标商,必须于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提出,否则, 招标方将按照完全接受本招标文件的要求来认定。 3. 所有投标文件都必须附有投标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各包预算的 1.5%。 投标保证金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电汇或银行保函的形式支付 ,未按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七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 2)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 3)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 4)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 5 第六部分 投标人须
9、知资料表6 第六部分 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本表是对招标文件第一册 “投标人须知 ”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与招标文件各部分内容有差异,应以本资料表为准。 条款号 内 容 1.1 招标人: 中国科学院 沈阳自动化研究所 招标采购代理机构:东方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1.3 合格的投标人资格: 1) 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 (具体为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
10、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2) 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有法人资格并符合工商局或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核准的经营范围或经营许可 (境外投标商必须委托国内相关机构或代理商投标 ); 3)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 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 按本投标邀请的规定获取招标文件;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 投标人不得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11、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注一 ) 6.3 接收质疑函的方式、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 接收方式:传真或电子邮件或邮寄 联系部门:招标部 联系电话: 010-010-68290508 传真: 010-88517351 电子邮箱: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甲 2 号院科技园 6 号楼 13 层 01 室 7.1 投标人须以包为单位对包中全部内容进行投标,不得拆分,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评标、授标以 包 为单位。 9.5 投标人须以 “技术需求逐条应答表(格式见附件 5) ”逐条说 明所提供货物和相关服务已对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 或申明与技术规格条文的正负偏离。 7 条款
12、号 内 容 10.6 投标人可选择以人民币报价 ; 10.6.1 本项目 不 允许采购进口产品 10.6.2 国产产品 与服务报项目 现场交货人民币价。报价中需包括制造、装配和发运货物所使用的材料、部件及货物本身已支付或将支付的产品税、销售税和其它税费。 10.6.3 上述价格的构成须按在分项报价表中格式要求详细列出。 11.1 投标保证金金额: 各包 采购预算金额 的 1.5%。 投标保证金形式:电汇、银行保函或中国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出具的担保函。 (1) 投标保函有效期应同投标有效期;如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形式,则必须采用本章所附的 “投标保证金的银行保函格式 ”中的条款及格式,否则投标被
13、拒绝( “投标保证金的银行保函格式 ”详见附件 9);投标人应承担投标保函开具、递交、退还、通知及核印等产生的一切相关银行费用。 (2) 使用电汇形式的, 投标保证金 必须从境内银行账户转出 ,且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汇到招标代理机构账户,否则投标被拒绝: 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期前将全额投标保证金转入下述指定账号 , 并应将 “投标保证金电汇凭证 /投标保函 ”单独密封,在投标时与 “投标一览表 ”同时递交。 开户名(全称):东方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 招商银行北京西三环支行 帐号: 862081657710001 注:须在电汇凭据附言栏中写明招标编号、包号及 用途(如未标明招标编号,导致
14、 收不到投标 保证金的,该投标 无效) 12.1 投标有效期: 90 天 13.1 投标文件:正本: 1 份 ; 副本: 4 份 ; 电子版: 1 份。 ( 正本 投标文件的扫描件 , PDF 格式,与纸质版一致) 19.2 1)在任何时候,如果发现投标人以低于成本价的价格恶意竞争时,将导致废标。 2)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3)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
15、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一)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8 条款号 内 容 价表)为准;(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四)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4)投标人需就整个包进行响应,不完整的投标将被拒绝。 5)投标报价不得超出采购预算(即最高限价),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19.4 在商务评议时,如发现
16、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 1) 投标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或形式不符或金额不足的; ( 2) 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 3) 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 4) 未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的; ( 5) 未提供制造商授权书的 (仅 进口货物适用 ); ( 国产的不要 ) ( 6) 投标人有违法违纪行为,被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或在过去三年中有重大的质量、信誉等问题; ( 7) 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或失实资料的; ( 8) 投标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 ( 9) 非固定价格投标的; ( 10) 投标人以明显低于成本价的
17、价格恶意参与投标的; ( 11) 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不接受进口产品参加投标的 ,投标人提供进口产品的; ( 12) 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 号条款规定的。 ( 13) 被评标委员会认定为串通投标的。 在技术评议时,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投标文件的技术响应与事实不符或虚假投标的; 投标人复制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相关部分内容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的; 不满足 条款的; 未实质响应技术需求中带 “ ”条款的 (如果有带 “ ”条款 ); 投标文件中主要技术条款发生重大偏离构成实质性不响应的。 指定的核心设备没有授权的(仅适用于进口产品)。 ( 国产的不要 ) 指定的核心设备不足
18、三家投标的。 9 条款号 内 容 21.3 评标方法:综合评价打分法 具体评分标准详见附表。 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
19、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两款规定处理。 24.1 确定中标候选人的原则为:按综合评价得分排名确定 28.1 如中标产品为国产产品,中标人即为 国内 合同卖方 如中标产品为进口产品, 中标人 应授权产品国外厂商或国外厂商指定的境外公司作为 外贸合同卖方 ( 本次不适用 ) 29.1 履约保证金 : 中标人在收到招标代理机构的中标通知书后十五( 15)天内,应按照要求,采用电汇形式向招标人提交合同金额 5的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至项目验收合格后
20、 一年 ,若无质量问题和服务问题(指中标人在保修期内履行了合同所规定各项保修与技术服务责任,质量保证条款得以实现),则无息全额退还中标人。如果中标人未能按合同规定履行其义务,招标人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 30.1 中标商在 收到中标通知书后 5 日内 ,须向采购人代理支付中标服务费: 1、中标服务费支付给采购人 的招标采购代理,即东方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收取标准为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费暂行标准 20021980 号文件中规定的货物采购收费比率执行 ,具体比率为: 中标 金额 (人民币万元) 比率 100 以下 部分 1.5% 100-500 部分 1.1% 500-1000 0.8% 注:中标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