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用汽车产品“三包”。Quzhou Baoyi Sales Department, Sep,2013三包基本概念。p 家用汽车产品,是指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而购买和使用的乘用车。p 乘用车,是指相关国家标准规定的除专用乘用车之外的乘用车。p 生产者,是指生产家用汽车产品并以其名义颁发产品合格证的单位。p 销售者,是指以自己的名义向消费者直接销售、交付家用汽车产品并收取货款、开具发票的单位或者个人。p 修理者,是指与生产者或销售者订立代理修理合同,依照约定为消费者提供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服务的单位或者个人。p 经营者,包括生产者、销售者、向销售者提供产品的其他销售者、修理者等。p 产品质量问题,是指家用汽车产品出现影响正常使用、无法正常使用或者产品质量与标准法规、企业明示的质量状况不符合的情况。p 严重安全性能故障,是指家用汽车产品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质量问题,致使消费者无法安全使用汽车,包括出现安全装置不能起到应有的保护作用或者存在起火等危险情况。三包政策解读。总则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销售的家用汽车产品的三包,适用 本规定。u家用汽车产品包括: 普通乘用车、活顶乘用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