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GXTC 招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 GXTC-1840017 项目名称: 中国浦东干部学院 2018 年度出版类 教学参考书 采购 采 购 人: 中国浦东干部学院 采购代理机构: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 06月 2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 3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 6 第三章 资格审查、评标办法和标准 . 18 第四章 合同条款 . 26 第五章 采购需求 . 29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 30 3 第一章 招标公告 一、 受 中国浦东干部学院 委托,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 中国浦东干部学院 2018年度出版类教学参考书采购 的货物(招标编号: GXTC-1
2、840017)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 采购项目的名称、预算金额 采购项目名称: 中国浦东干部学院 2018 年度出版类教学参考书采购 项目 预 算金额: 37.5 万元 三、 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序号 名称 服务期 交货地点 1 中国浦东干部学院 2018年度出版类教学参考书采购 1 年 中国浦东干部学院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采购需求) 投标人必须对招标货物内所有货物 服务 进行投标,不允许只投标其中的一部分,否则作为无效标处理。 四、 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政策 1 对小微企业 的产品给予价格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
3、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2 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注:所采购的货物在采购期间内属于有效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范围)。 五、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一)至(六)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4、 4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被“信用中国”网站(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 /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 )列入政府采购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无资格 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投标。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了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 6. 投标人的特定资格条件: 投标人应具
5、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六、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 2018 年 06 月 06 日至 2018 年 06 月 13 日(每天 9:00-11:30,13:30-16:00,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持投标人法人代表证明及法人代表授权及被授权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 有效 营业执照 复印件 (加盖公章)、 特定资格条件证书 复印件(加盖公章) ,至 上海市杨浦区黄兴路 2005 弄杨 浦科技大厦 2 号楼 1106 室 办理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500 元,售后不退。 七、 公告发布媒介
6、及公告期限 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 )上发布。 公告期限:自 中国政府采购网 发布公告之日起 5个工作日。 八、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18 年 06 月 27 日 14 时 投标文件递交和开标地点: 上海市浦东新区前程路 99 号中国浦东干部学院图书馆 2 楼中文阅览室 。 九、 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采 购 人: 中国浦东干部学院 地 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前程路 99 号 5 联 系 人 : 陈志兴 电 话: 021-28288075 采购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 上海市杨浦区黄兴路 2005 弄
7、 2 号楼 1106 室 联 系 人: 顾凯 、杨威 电 话: 021-55800917 收取 标书费、 招标代理服务费的账户信息: 公司全称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上海大柏树支行 公司账号: 216380100100066369 缴纳投标保证金的账户信息: 名 称 :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开 户 行:招商银行上海五角场支行 账 号: 121910546110201 请投 标人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所投标项目的招标编号及款项用途,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06 月 06 日 6
8、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2.2 核心产品 服务采购(不适用) 单一产品采购(不适用) 非单一产品采购,核心产品为: 2.3.3 采购人发出澄清文件时间 投标截止日 15日前 2.4.1 采购人发出修改文件时间 投标截止日 15日前 2.5 接收质疑函的方式和联系方式 质疑函应以书面形式送达(仅接收派人送达、邮寄送达质疑函原件两种方式),质疑函的格式和内容应当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要求。 联系部门: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联系人: 顾凯 、 杨威 联系电话: 021-55800917 通信地址: 上海市杨浦区黄兴路
9、2005弄 2号楼 1106室 3.6.2 投标有效期 90天 3.7.1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 支票 金融机构保函 汇票 担保机构保函 电汇 本票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0.7万元 接收保证金开户行、帐号: 账户名称: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开户行名称: 招商银行上海五角场支行 账 号: 121910546110201 3.8.2 签字或加盖人名章要求 投标文件中要求加盖单位章处均应为单位公章。联合体投标时,投标书、联合体协议需加盖联合体各方公章。 3.8.3 投标文件副本份数 四 份 3.8.4 装订要求 不得采用活页方式装订 7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10、容 4.1.2 封套上写明 采购人名称: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包投标文件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 投标人名称: 6.1 资格审查主体 采购人 采购人委托的代理机构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7.3 评审得分相同时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的主体 采购人 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 8.1 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量 3名 8.4.1 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的形式: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 履约保证金的金额: 无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近一年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 2015年 今 电子版要求: 电子文档一份。(以光盘或 U盘形式提交,
11、文档文件采用 word,Excel或 WPS格式,图片采用 jpg或 pdf格式) 服务期: 1年 ; 1年服务期结束后,如采购人与中标人均无异议,合同可自动顺延一年,最多可连续顺延 2次。每年度采购人对中标人货物及服务质量进行总评估,并保留取消顺延合同的权利。中标人的中标折扣率须在发布中标通知书后 3年内不得变更。 投标人中标后须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招标服务费。 招标服务费 0.56万元,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缴纳。 企业退保证金办法 : ( 1) 企业办理电汇退款:须贵公司开财务收据一张收据(在收据背面写清企业名称、开户行、账号、联系电话及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 2) 收据抬头:国信招标集团
12、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 3) 退款联系地址及电话: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财务部, 联系电话: 021-55800917,联系人:刘会计。 8 (二)投标人须知 1 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对本招标项目进行招标。 1.1.2 采购人: 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项目采购人见招标公告 。 1.1.3 采购代理机构: 指采购人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见招标公告 。 1.1.4 采购货物名称: 见招标公告。 1.2 采购预算 见招标公告。 1.
13、3 最高限价(如有) 见招标公告。 1.4 招标范围、交货期 、服务期 和质量要求 见采购需求。 1.5 投标人: 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 1.5.1 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见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 1.5.2 投标人应当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恶意串通,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不得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1.5.3 投标人不得以向采购人、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 1.5.4 本项目将执行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的规定,具体要求为: ( 1) 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投标截止时间。 ( 2)
14、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 )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 ( 3) 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将经查询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潜在投标人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 4) 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 本政府采购项目的投标人在 信用信息查询 截止时点(含)之前存在 第一章招标公告第 五 条第 2款所述 不良信用记录的,投标无9 效。 1.5.5 招标公告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 1.5.1项和第 1.5.1项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 1) 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工作内容和义务; ( 2) 联
15、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投标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 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 ( 3)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 投标。 ( 4) 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1.6 分包 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政府采购合同分包履行的,中标、成交投标人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 1.7 合格
16、的货物 、服务 1.7.1 合同中提供的所有货物、服务 ,均应来自上述 1.5.1 项所规定的合格投标人。 货物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货物和以及招标文件要求的运输、保险、安装督导或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售后服务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 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的供应商须承担的与本次招标需求有关的 货物 及其他相关的服务。 1.8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9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10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
17、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11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2 招标文件 10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 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 2)投标人须知; ( 3)资格审查、评标办法和标准; ( 4)合同条款; ( 5) 采购需求 ; ( 6)投标文件格式。 根据本章第 2.23款和第 2.44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确定核心产品,核心产品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3 招标文件的澄清 2.3.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 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
18、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 2.3.2 投标人 如有疑问 可以向采购人提出询问 ,要求采购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3.3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该 澄清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更正)公告,同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澄清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投标人须 在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日前,随时查询招标公告发布媒体的信息,获取对招标文件澄清的信息。招标人的澄清 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的,投标人应在收到该澄清的 24小时内或根据澄清通知中要求的时间内予以确认。 澄清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 15
19、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 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3.4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文件后,应将加盖公章的回执以书面方式通知采购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4 招标文件的修改 2.4.1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修改。 该修改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更正)公告,同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投标人须 在开标截止日前,随时查询招标公告发布媒体 的信息,获取对招标文件修改的信息。招标人的修改 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的,投标人应在收到该修改通知的 24小时内或根据修改通知中要求的时间内予以确认。 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 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 15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