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档案归档整理管理规章制度最版加曹妃甸工业区规划建设管理局建设工程档案归档整理管理规定一、建设工程文件的归档要求建设项目文件的形成应符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要求。建设项目档案必须真实反映工程竣工后的实际情况,具有归档保存价值的文件必须完整、准确、系统,能够反映工程建设活动的全过程。归档的文件必须经过分类整理,并应组成符合要求的案卷。各个程序要有责任者的签字或盖章手续,并必须齐全,具有法律效用。归档的项目建设文件,应做到书写材料符合档案保管要求、字迹工整、图像清晰,有利于保存。 归档时间应符合下列规定:根据建设程序和工程特点,归档可以分阶段进行,也可以在单位或分部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后进行。勘察、设计单位应当在任务完成时,施工、监理单位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将各自形成的有关工程档案向建设单位归档。勘察、设计、施工单位在收齐工程文件并整理立卷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应根据城建管理机构的要求对档案文件完整、准确、系统情况和案卷质量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向建设单位移交。施工单位城建档案一般做三套,一套(原件)移交曹妃甸工业区住建分局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