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修质量验收管理规章制度检修质量验收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检修质量验收管理的程序,明确职责权限,有效地贯彻“修必修好”的原则,把设备检修中的各个质量环节和因素得到严格控制,做到“预防为主、防检结合”,从而达到降低电力生产的安全风险,提高发电设备可用系数,充分发挥设备潜力的目的,依据神东电力公司检修质量验收管理制度,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适用于店塔发电公司的检修质量控制的全过程管理。第三条 检修质量管理基本要求是以检修文件包作为检修质量控制的主要手段,所有项目的检修和质量验收应实行签字责任制和质量追溯制,将质量与责任挂钩,检修中或检修后出现的质量问题应进行追踪考核。第四条 检修人员必须强化“自我控制检修质量为主”的检修意识,在检修过程中严格执行检修技术标准、作业标准和质量标准。第五条 验收人员必须坚持质量标准,把好质量验收关;深入现场,调查研究,随时掌握检修情况,对检修质量进行实时跟踪,全过程监控。第二章 组织与职责第六条 生产分管负责人职责(一)对本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指导;(二)主持进行主设备、重大检修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