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基本农田划定实施参考方案河北省基本农田划定实施方案根据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加强和完善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218号)和河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基本农田划定工作方案的通知(冀国土资发201128号)的要求,为规范我省永久基本农田划定的内容、程序、方法,保证我省基本农田划定工作的顺利开展,结合我省实际,制订本方案。1 目的与任务 目的意义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基本农田保护工作,十七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要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建立保护补偿机制,确保基本农田总量不减少、用途不改变、质量有提高。划定基本农田实行永久保护,是贯彻土地基本国策和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落实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加强耕地保护的重要措施,是确保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和质量的重要手段,对于优化农用地利用结构和布局,严格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用地制度,促进经济发展方式和资源利用方式的转变,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任务按照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加强和完善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全省基本农田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