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专业指导性人才培养方案一、专业(专业代码)与专门化方向专业名称:音乐()。专门化方向:声乐表演、器乐表演专门化方向。二、入学要求与基本学制初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者,基本学制3年。三、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与社会主义文化建设需要相适应,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文化素养,掌握对应职业岗位必备的知识与能力,能胜任声乐和器乐表演等艺术生产、服务与管理一线工作,具有职业生涯发展基础和终身学习能力的技术技能型音乐人才。四、职业(岗位)面向、职业资格及继续学习专业专门化方向职业(岗位)职业资格要求继续学习专业声乐表演声乐演员、社会文化指导员等目前尚无与音乐专业相对应的职业资格考核高职、本科:音乐表演、音乐教育、音乐学等器乐表演器乐演奏员、社会文化指导员等五、综合素质及职业能力(一)综合素质1.热爱祖国,初步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努力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2.具有正确的职业理想和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团结协作,艰苦奋斗,开拓创新。3.具备必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