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区域公司工程质量巡检制度实施细则(试行) 区域公司工程管理专业负责全部项目工程质量督查。为持续提升当代节能工程质量水平,工程管理专业对开发项目的施工过程进行质量巡检。为保证巡检标准统一、客观公正,促进各项目工程质量管理,特制定本实施细则。1、巡检人员构成巡检人员由区域公司、项目公司总经理、工程副总、工程部经理及专业工程师组成。2、巡检周期 在建项目每月巡检1次。3、巡检标准3.1 已下发的集团管理制度汇编等有关文件。3.2 工程质量巡检评价办法中规定的相关资料、管理记录。3.3集团后续下发的相关质量管理文件。3.4国家和地方的有关法律法规。4、巡检内容巡检内容包括:工程实体质量、工程质量管理措施的执行情况、安全文明施工情况等,详见附件工程质量巡检评价办法。5、巡检抽样办法 以随机抽样方法确定实体质量样本,抽样方法详见附件项目巡检抽样细则。6、巡检评分办法对各项目按工程质量巡检评价办法进行评分,最后换算成百分制得分,即项目得分(所有检查项满分之和所有检查项扣分之和)/所有检查项满分之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