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1.优先股和负债的区别有:1) 在确定公司应纳税收入时,优先股股利不能作为一项利息费用从而免于纳税。从个人投资者角度分析,优先股股利属于应纳税的普通收入。对企业投资者而言,他们投资优先股所获得的股利中有70%是可以免缴所得税的。2) 在破产清算时,优先股次于负债,但优先于普通股。3) 对于公司来说,没有法律义务一定要支付优先股股利,相反,公司有义务必须支付债券利息。因此如果没有发放下一年优先股股利,公司一定不是被迫违约的。优先股的应付股利既可以是“可累积”的,也可以是“非累积”的。公司也可以无限期拖延(当然股利无限期拖延支付会对股票市场产生负面影响)2.有些公司可以从发行优先股中获益,具体原因有:1) 规范的公共事业机构可以将发行优先股产生的税收劣势转嫁给顾客,因此大部分优先股股票都是由公共事业机构发行的。2) 向国内税收总署汇报亏损的公司因为没有任何的债务利息可以从中抵扣的应税收入,所以优先股与负债比较而言不存在税收劣势。因此这些公司更愿意发行优先股。3) 发行优先股的公司可以避免债务融资方式下可能出现的破产威胁。未付优先股股利并非公司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