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环境化学物的安全性评价一、基本概念(一)安全某种化学物在规定的使用方式和用量条件下, 对机体不产生任何损害 (包括急性毒性、 慢性毒性以及致癌、 致畸等远期或潜在危害) 。(二)安全性一个相对的概念, 指化学物在一定的暴露下无危险或危险度很低, 其危险度可被社会所接受。(三)实际安全剂量与可接受的危险度相对应的暴露剂量称为实际安全剂量 ( VSD) 。例如, 在终生致癌试验中, 引起肿瘤发生率接近或相当于可接受的危险度的化学物剂量即可作为这种化学物致癌作用的实际安全剂量。(四)安全性评价指通过规定的毒理学试验程序和方法以及对人群效应的观察, 评价某种化学物的毒性及其潜在危害, 进而提出在通常的暴露条件下该物质对人体健康是否安全以及其安全接触限量。目的是确保该化学物在生产和使用中产生最大效益, 同时使其对生态环境和人类健康的危害降至最低。二、安全性评价的内容(一)准备工作了解受试化学物该物质的基本特性和相关数据。了解该化学物可能的用途、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式, 人体暴露的途径以及可能的摄入量等。(一)准备工作评价的受试物应采用工业品或市售商品, 而不是纯化学品。在整个试验过程中所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