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喜综合楼防水修缮竞争性磋商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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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 磋磋 商商 文文 件件 项项 目目 编编 号号 : RC-G18009 项项 目目 名名 称称 : 会会 议议 中中 心心 顺顺 喜喜 管管 理理 部部 综综 合合 楼楼 防防 水水修修 缮缮 工工 程程 全全 国国 人人 大大 机机 关关 采采 购购 中中 心心 2018 年年1 目 录 目 录 .1 第一部分 采购邀请 .1 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 第三部分 供应商须知 .6 一、总则 . 6 二、竞争性磋商文件 . 7 三、响应文件 . 7 四、响应文件的提交 . 9 五、评审程序 .10 六、签订合同 .13 七、处罚、询问和质疑 .13 八、保密和披露 .14 第四部分

2、磋商程序和评审方法 . 15 一、磋商原则 .15 二、磋商程序 .15 三、评审方法 .16 四、评审标准 .16 第五部分 采购需求 . 18 一、本 项目需遵循的政府采购政策 .18 二、作为附件提供的技术资料 .18 1、项目图纸(见附件) .18 2、项目工程量清单(见附件) .18 第六部分 政府采购合同 . 20 第一部分 协议书 .21 第二部分 通用合同条款 .23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32 第七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 . 36 一、报价人提交响应文件须知(请报价人认真阅读并严格遵守) .36 二、响应文件格式 .37 (一) 封面 . 37 (二)资格审查部分 . 39

3、(三)商务部分 . 40 (四) 技术部分 . 43 1 第一部分 采购邀请 受 全国人大会议中心 委托,全国人大机关采购中心就会议中心顺喜管理部综合楼防水修缮工程(项目编号: RC-G18009)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通过公开招标邀请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本采购项目(以下 简称本项目) ,并按要求提交密封响应文件。 一、项目名称: 会议中心顺喜管理部综合楼防水修缮工程 二、项目编号: RC-G18009 三、采购 方式: 竞争性磋商 四 、采购 需求和 采购预算 : 1、项目预算: 250 万元。本项目控制价为: 2267469.95 元。 2、项目用途:建筑物维修。 3、招标内容

4、: 4、施工地点:北京市顺义区高丽营镇西马各庄村府荣街 76 号。 5、工程期限:计划工期 60 日历天。 具体采购需求、 服务要求 等见本文件 第五部分 。 五、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要求 材料及工艺符合国家有关节能环保要求;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本项目不分包, 六 、 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生产或 经营 本项目标的物资质; 3、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5、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

5、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本); 6、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 七、信用信息查询的查询渠道及截止时点 1、查询渠 道:“信用中国”网站( )、中国政府采购网( )等; 2、截止时点:自 采购文件发出之日起至 提交响应 文件 截止时间止; 3、具体信用 信息查询要求见本文件第五部分。 八、 磋商文件售价 及 获取: 1、磋商文件售价 :免费 ; 2、获取时间: 2018 年 5 月 30日 8:30至 2018年 6月 6日 16:00(北京时间,工作时间 ,下同); 3、获取地点:北京市西城区西交民巷 23 号 466 室( 请 在

6、 23 号南门传达室 办理 登记 手续 后进入,周边 无免费 停车位 ,下同)。 4、获取 方式及要求:凡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携带以下材料: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代表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网页打印页(查询时间符合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要求,有不良记录、失信记录须展开后打印)。以上复印件和打印页均须加盖供应商公章,传真件、扫描件、电子图片不能认同为原件的替代文件。在规定时间到全国人大机关采购中心进行备案登记后领取免费的电子版采购文件。 九、现场踏勘时间及集合地点 2018 年 6 月 7 日 9: 30 在施工地点门口集合(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联系人:

7、刘新安 010-63091849 十、首次磋商响应文件的提交时间及地点、截止时间、 开启时间 及地点: 1、提交时间: 2018 年 6 月 14 日 8:30-9:00; 2 2、提交 地点: 北京市西城区西交民巷 23 号第五会议室(开标室) 3、截止时间: 2018 年 6 月 14 日 9:00; 4、 开启时间 : 2018 年 6 月 14 日 9:00; 5、 开启 地点:北京市西城区西交民巷 23 号 464 室 (评标室)。 特别提示:鉴于北京市的交通状况,请各供应商务必把握好时间,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十一、采购 人联系人及联系方法 联系人:刘新安 电话

8、: 010-63091949 十二 、 采购中心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交民巷 23 号 4676 室 邮政编码: 100805 项目联系人:韩首军、郭凯 电话: 010-63094886 传真: 010-63094886 3 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1 采购人名称 全国人大会议中心 2 供应商资质要求 需满足本 文件第一部分 采购 邀请中的 供应商资格条件 3 供应商应提交资料 见本表 4、 5、 6 4 资格审查材料(具体要求详见本磋商文件第七部 分) ( 1) *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 2) * 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

9、 ) 复印件 ( 3) * 信用信息查询记录 ( 4) 报价人 最近一年度财务报告 ( 5) 报价人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 ( 6) 报价人 具有的认证文件 ( 7) 报价人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 ( 8) 报价人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 供应商应提交的商务文件(具体要求详见本磋商文件第七部分) ( 1) * 磋商报价函 ( 2) 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单位、 ( 3) 同类型项目成功案例 ( 4) 报价人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体系认证情况 ( 5) 拟参与项目的人员情 况 ( 6) 报价人 认为需要提供的

10、其他商务文件 ( 7) 商务 偏离表 4 6 供应商应提交的技术 文件(具体要求详见本磋商文件第七部分) ( 1) * 报价一览表 ( 2) 工程量清单报价所需材料 ( 3) 报价货物、原材料的检验报告、鉴定(认证)证书 ( 4) 报价货物符合国家政府 采购关于 节能、环保和 信息安全 要求的相关 证明材料 ( 5) 技术偏离表 ( 6) 施工组织文件 ( 7) 质量承诺书 ( 8) 报价人 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材料 7 供应商是否 需提交磋商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8 是否允许供应商将项目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 是,按照工程项目专业分包要求 9 是否允许联 合体参与磋商

11、 否 10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或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否 11 磋商报价有效期 90 日历天(从响应 文件开启 日起计算) 12 响应文件份数 一式 2 份,其中正本 1 份,副本 1 份。电子文档 1份。 13 磋商小组的组成 本项目磋商小组由 3 人组成,其中采购人代表 1 人,技术方面的专家 2 人。 14 特别提示 ( 1) 参与本项目的各供应商,请仔细 阅读 本文件, 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 2) 领取本文件后决定不参与 报价 的供应商,请在提交响应 文件 截止 时间 之前三日以上及时致电 010-63094886 告知,谢谢合作。 5 6 第三部分 供应商须知 一、总则

12、1. 本磋商文件适用于本文件第五部分中所述所有货物和 ( 或 ) 服务的供应商的报价和磋商。 2. 定义: 2.1 “采购人”名称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 1 条。 2.2 “采购标的”指本磋商文件中第五部分中所述所有货物和 ( 或 ) 服务。 2.3 “报价人”指符合本文件规定并参加磋商报价的合格供应商。 2.4 “采购代理机构”指全国人大机关采购中心, 简称 采购中心。 3. 合格供应商的条件 3.1 具有本项目所需 货物和(或)服务 生产和供应能力,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文件各 项规定的国内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磋商报价。磋商供应商的产生方式见本文件第一部分。 3.2 供应商应遵守有关的国

13、家法律、法规和条例,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 政府 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 及本文件中规定的条件: (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 设备和 专业技术能力。 ( 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5) 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6) 供应商应具有的资质详见供应商须知前 附表第 2 条。 3.3 供应商以中小企业名义(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应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

14、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 2011 300 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本文件第七部分)。中小企业提供的货物应当是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是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中小企业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应当由本企 业完成。 3.4 鼓励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不允许联合体参加的项目除外)。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

15、微型企业,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 2011 181 号)规定的扶持政策。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3.5 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和 ( 或 ) 服务必须是本国货物和 ( 或 ) 服务。 3.6 供应商不应与在本次磋商中为采购人 、采购中心 设计编制技术规格、评审 方法和其他文件的公司及其附属机构有任何隶属关系和利益联系。 3.7 只有在法律上和财务上完全独立于 采购中心 之外的供应商才能参加磋商报价。 3.8 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是否允许代理商(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和 ( 或 ) 服务不是自己制造的,下同)磋商报价,详

16、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 3 条。 3.9 本项目如果允许代理商磋商报价,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 4 条规定提供相关材料。根据财政部财办库 2003 38 号文件规定,原则上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只能有一家供应商,如果有多家代理商参加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磋商报价的,应当作为一7 个供应商计算。 3.10 供应商领取磋商文件 时应携带竞争性磋商公告中规定的资质文件及 相应的复印件并加盖 供应商单位 公章, 接受查验并登记备案。 3.11 如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按磋商文件中 相应 格式要求填写)。 4. 磋商费用 4.1 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本次磋商有关的费用,采购

17、中心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5. 通知 5.1 对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采购中心将以书面(包括书面材料、信函、传真等,下同)或在本次磋商公告刊登的媒体上发布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与通知有关的已登记备案并领取了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传真号码以供 应商登记为准。供应商应于收到通知的当日以书面方式予以回复确认。因登记有误或传真线路故障导致通知延迟送达或无法送达,采购中心不承担责任。 二、竞争性磋商文件 6. 竞争性磋商文件 6.1 竞争性磋商文件( 以下简称 磋商 文件) 由下列七部分内容组成: 第一部分 采购 邀请; 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第三部分 供应商须知; 第四部分

18、 评审 原则和评审方法; 第五部分 采购需求 ; 第六部分 政府采购合同; 第七部分 响应 文件格式。 7. 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7.1 任何已登记备案并领取了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均可要求对磋商文件进行 澄清。供应商按磋商文件中的联系地址以书面形式送达采购中心,采购中心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 7.2 采购中心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均可对磋商文件用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澄清和修改。该文件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领取了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均具有约束力。 7.3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

19、。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 5 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 文件的供应商;不足 5 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7.4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组织供应商进行现场考察或召开磋商前答疑会(或样品 发布会) ,但不得单独或分别组织只有一个供应商参加的现场考察和答疑会。 三、响应文件 8. 响应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 8.1 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供应商与采购中心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以及供应商所提供的技术文件和资料,包括图纸中的说明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 8.2 供应

20、商所提供的技术文件和资料,包括图纸中的说明,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应使用国家 法定计量单位。 8 9. 响应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 9.1 响应文件分为商务部分、技术部分。 ( 1) 商务部分指供应商提交的能够证明其有资格参加磋商报价和成为成交 供应商后有能力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文件。 ( 2) 技术部分是供应商提交的能够证明其提供的货物和(或)服务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文件。 ( 3) 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 5-7 条规定提交商务文件、技术文件和需要供应商自行编写的技术文件。 在磋商 文件中 标记有“ *”的 实质性要求 ,在响应文件中 若有 缺失、无效、 未响应 或 未实质性响应 ,将导致报

21、价无效,且不允许在报价后补正 。 9.2 供应商技术文件除图 表外规格幅面( A4)原则上建议与正文一致,使用中文宋体五号字,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顺序,统一编目编码,胶封装订 。必须为纸质封面胶封,任何塑质封面及有活页的封装的 响应文件 都将被拒绝接受 。为便于评审,技术文件中的各项表格必须按照磋商文件格式要求制作(若 有提供) 。 9.3 磋商报价 ( 1) 所有磋商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报价价格应该已经扣除所有折扣,并且应已包含了购买货物和 ( 或 ) 服务所需缴纳的所有税费和货物发运到指定地点所需的一切费用。 ( 2) 供应商应按磋商报价货物和(或)服务品目清单、报价表(统一格式)的

22、内容填写货 物和(或)服务单价(包括货物报价, 服务报价 ,设计费 、版权费、税费、 装箱、包装、包装材料、送货和保险费用)、总价及其他事项,并由 法定代表人或 其 授权代表 签署。每种规格的货物和 ( 或 ) 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导致报价无效 。 ( 3) 磋商报价货物和(或)服务价格表中标明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可依据市场价格予以调整,调整的幅度和方式见磋商文件第六部分的相关规定。 ( 4) 最低报价不能作为成为成交 供应商 的保证。 9.4 本项目是否允许供应商将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 9 条。供应商根据 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

23、成为成交 供应商 后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 10. 响应文件内容填写说明 10.1 供应商应详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响应文件须对磋商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和完整的响应。如果响应文件填报的内容资料不详,或没有提供磋商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进而导致响应文件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内容,在该等情形下,将导致报价被拒绝。 10.2 响应文件应严格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顺序装订成册( 必须为纸质封面胶封 ),统一编目编码。由于编排混 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其一切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10.3 响应文件应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第七部分的要求提交,

24、并按规定的统一格式逐项填写,不准有空项,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响应文件未按规定提交或留有空项,将被视为不完整响应的响应文件,将可能导致报价无效。 10.4 报价一览表,应按格式要求统一填写,不得自行增减内容。 10.5 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供应商必须保证 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采购中心或磋商小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 11. 响应文件的有效期 11.1 本项目响应文件的有效期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 12 条。不满足该规定期限的报价,将导致报价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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