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托车维修工职业标准一、职业概况职业名称摩托车维修工职业定义使用专用设备、仪器,在完成装配后及使用过程中,对摩托车部件及成车进行调试、修理的人员。职业等级摩托车维修工(五级)、摩托车维修工(四级)、摩托车维修工(三级)职业环境条件工作地点室内、室外工作温度室内常温室外四季有温差职业能力要求具有一般智力,较好的手臂灵活性、手指灵活性。基本文化程度中专、中职(中技)或同等以上学历鉴定要求适用对象已经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申报条件按照上海市职业技能鉴定申报条件进行申报;鉴定方式摩托车维修工(五级)、摩托车维修工(四级)、摩托车维修工(三级)采用“非一体化”鉴定模式: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操作技能考核两部分。理论知识考试采用闭卷笔试方式,技能操作考核采用现场实际操作和实践课题方式。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分以上者为合格。鉴定场所设备理论知识考试在标准教室进行; 技能操作考核在配有摩托车维修设备的操作室进行, 并配备相关的材料.二、工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