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专业技术和工勤技能岗位晋级工作方案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安徽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皖政办号)、关于省直事业单位实施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皖人社秘号)、关于进一步完善全省教育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意见(皖人社秘号)等关于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文件要求,结合学院实际,现就实施专业技术(含政工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晋级工作,制订如下方案。一、 基本条件参加岗位的晋级的人员必须符合下列基本条件:(一)遵纪守法,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良好;(二)具备申请岗位的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或工勤技能等级;(三)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四)近三年年度考核或近一个聘期考核合格以上,近三年业务考核均在合格以上等次。二、 基本原则(一)职岗相符。申报晋级岗位的人员,岗位工作内容与取得的新晋等级专业技术资格或工种类别一致,且能胜任岗位工作。对现有部分专业技术资格或工种类别与申报晋升岗位工作内容不一致的,需经所在部门对其业务技能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视为职岗相符,参加本次岗位晋级;考核不合格的,不参加本次岗位晋级。(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