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集团)行政管理制度1.总则:为完善公司的行政管理机制,建立规范化的行政管理,提高行政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使公司各项行政工作有章可循,照章办事,特制定制度。2.文件收发规定2.1集团公司文件(含属下公司对外文件)由指定的拟稿人拟稿,由行政总监核稿;集团公司属下公司的内部规定通知等不以文件形式编发。2.2文件形成后,属于企业对外送达文件由发文单位的法人代表签发,但事先必经董事长批准签字;属于集团公司内部文件,属经营性质的由董事长签发,属管理性质的由副董事长签发。2.3已签发的文件由核稿人登记,并按规定编号后,送行政部文印人员打印。属于秘密的文件,核稿人应该注“秘密”字样,并确定报送范围。秘密文件按保密规定,由专人印制、报送。2.4文件校印由行政部文印人员传递校对,先送拟稿人校对后,再经核稿人审查合格后,方能复印、盖章。2.5文件报送由总部行政部负责。送件人应把文件内容、报送日期、部门、接件人等事项记录清楚,并向行政总监报告报送结果。2.6经签发的文件原稿送总部行政部专人存档。2.7外来的文件由指定接受单位行政部专人负责签收并报送部门领导,由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