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离职管理办法第一条 类别员工离职的类别有:终止试用、辞退、开除、辞职、资遣(以上几者均属于劳动合同的解除,辞退和资遣应给予适当的经济补偿)、合同期满等。第二条 终止试用是指公司对新员工试用期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公司终止试用应提前7天通知员工。第三条 辞退一、符合如下条件者,公司可予以辞退:1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2工作能力明显不适应本岗位工作,在公司内部调整没有合适岗位的。3参加岗位培训屡次考核不合格者。4工作态度不佳,屡教不改者。二、辞退由员工所在部门填人事变动表,按相关程序审批。三、辞退应给予适当的经济补偿,见劳动法相关条款。第四条 辞职1员工辞职,到人力资源部领取离职/辞退申请表,以书面形式递交辞职报告,报告最后工作日期。2员工离职须遵循有关规定,试用期内员工辞职提前7天、试用期满提前30天报告,经所在部门经理同意,向人力资源部递交辞职报告,否则将扣除相应未提前天数的工资,对公司进行补偿。3员工辞职以离职/辞退申请表上人力资源部负责人批准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