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造价中心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招投标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第二条 公司建设工程、设备及物资采购、业务外包、服务贸易等对外经营项目适用本办法规定。第三条 招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原则,达到规范、高效、高性价比的目的。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 公司设立招标管理委员会,领导、管理公司招标工作,其组织机构及主要职责为:(一) 组织机构主 任:公司总经理副主任:公司副总经理、总会计师下设招标办公室为招标委员会常设机构。成员单位:业务主管部门、专业职能部门、营销管理部、造价中心、审计监察部、财务部、法务室、项目所属或使用单位等。(二) 主要职责1、 制定招标管理办法。2、 批准重大招标事项的招标方案及中标结果。3、 决定、处理重大招标异议。第五条 各相关部门职责(一) 招标办公室职责1、 在招标委员会的领导下,组织、协调招标业务的日常管理工作,对招标程序的规范性负责。2、 拟订、解释招标管理办法及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