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建筑业企业工法申报程序第一条 为进一步推动我区建筑业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工法开发、编写和推广应用工作的发展,促进企业进行技术积累和技术跟踪,提高企业的技术素质和管理水平,加快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的转化,特制定本申报程序。第二条 本申报程序所称的工法是以工程为对象,工艺为核心,运用系统工程原理,把先进技术和科学管理结合起来,经过一定的工程实践形成的综合配套的施工方法。它必须具有先进、适用和保证工程质量与安全、提高施工效率、降低工程成本等特点。工法分为房屋建筑工程、土木工程、工业安装工程三个类别。 第三条 工法分为国家级、自治区级和企业级三个等级。企业经过工程实践形成的工法,其关键技术达到国内领先水平或国际先进水平、有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为国家级工法;其关键技术达到区内先进水平、有较好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为自治区级工法;其关键技术达到本企业先进水平、有一定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为企业级工法。 企业根据承建工程的特点、科研开发规划和市场需求开发、编写的工法,经企业组织审定,为企业级工法。 自治区级工法由企业自愿申报,由自治区建设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