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个人委托书格式的范本引导文:个人委托书格式是怎样的小编为你搜集好了以下个人委托书格式,供参考!格式范本一(一)文书制作基本知识1.文书制作要点民事诉讼代理授权委托书的制作要点是:首部:(1)注明文书名称。(2)委托人、受委托人的基本情况:委托人是公民的,应写明其身份等自然情况;委托人是法人或是其他组织的,应写明其全称、地址及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受委托人应写明其姓名、年龄、所在律师事务所名称。正文:主要写明委托事项与授权范围,这是授权委托书的主体部分。(1)委托事项:写明委托人在何纠纷中委托代理律师代为参加民事诉讼活动。(2)授权范围:写明委托人授予代理律师何种委托代理权限,允许律师代其进行
2、哪些诉讼行为。委托人需要对代理律师进行特别委托授权时,应具体写明授予代理律师代为提出、承认、放弃或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代为反诉或上诉的权利。尾部:(1)委托人签名或盖章。(2)委托日期。民事诉讼代理授权委托书的格式较简单,但是,制作时仍应注意:(1)委托人对委托代理人的授权范围一定要准确、清楚,具体是一般委托代理还是特别委托代理,特别委托代理权限内又授予委托代理人哪些权利;(2)委托人在授权范围内仅写“全权代理”的,人民法院一般认为委托代理人只有一般委托代理权限,而无权代委托人处理实体问题;(3)为保证授权委托书的真实性,委托人必须在授权委托书上亲自签名或盖章。委托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
3、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4)授权委托书一般经委托人签名或盖章后即具有法律效力,无须经过其他部门证明。但特殊情况下,授权委托书须经证明方能生效。这些特殊情况是:侨居国外的公民从国外寄交或托交的授权委托书,须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的使领馆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在该国没有使领馆的,由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驻该国的使领馆证明,再转由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第三国的使领馆证明,或由当地的爱国华侨团体证明;居住在港澳地区的同胞向内地寄交的授权委托书,须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授权指定的港澳地区的有关律师或有关机构证明;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居住的外国人(包括无国籍人)对我国律师的授权委托书,
4、须经其所在国的公证机关证明,然后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格式范本二民事诉讼代理授权委托书分享如下:委托人:_市_经济贸易公司地址_市_区太古路 19 号法定代表人:彭_职务:经理受委托人:马_,_律师事务所律师电话:_现委托上述受委托人在我方与_市_运输公司因运输合同纠纷一案中,作为我方一般授权诉讼代理人。代理人马_的代理权限为:代为调查、取证、答辩、出庭应诉。委托人_市_经济贸易公司_(盖章)_年_月_日格式范本三1)名称。应写明“授权委托书” 。(2)委托人(被代理人)和受委托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基本情况。即: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住址。受委托人可以是当事人的近亲
5、属,即夫妻、父母、成年子女和同胞兄弟姐妹,也可以是律师、人民团体和当事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或是人民法院许可的其他公民。未成年或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不能担任代理人;参与案件审理的审判售货员以及他们的近亲属,不能担任本案的代理人。(3)诉讼委托的实质内容。包括三个方面:a.委托代理的是什么案件。要写明案件的名称,如继承案或是经济合同纠纷案等。b.根据法律规定,写明“委托人 XXX 自愿委托 XXX,并经其同意为受委托人” 。c.必须具体说明委托的事项和权限。委托人所委托代理的事项和权限,根据委托人的授权而有所不同。诉讼委托书应说明是特别授权委托或一般委托。如果是特别授权委托,应说明, “代为承认、
6、放弃、变更讼诉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原诉或者上诉” 。其目的是明确责任,以便受委托人按委托人明确的委托权限进行诉讼。如有超越代理权限的行为,对委托人不发生效力。按照诉讼委托书中所规定的代理权所实施的一切诉讼行为,其法律后果均由委托人承担。因此,诉讼委托书在具体说明委托事项和权限时,其法律用语的含义应十分明确,不能笼统,如“给予法律上的帮助”和“部分诉讼代理”等含义不清的用语应当忌用。(4)结尾。委托人和受委托人分别签名或盖章,注明具文日期(年、月、日)。民事代理的委托书,也由四个部分组成:(1)名称。应写明“委托书”或“XXX 委托书” 。(2)委托人和受委托人(代理人)各自的基本情况即: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住址或单位名称。(3)所规定的权限内容和范围。这是委托书的主体部分,应根据具体情况表述。如果是一次性有效的委托书,应当规定实施某一特定行为的权限;如果是专门委托书,应当规定在某一时期内实施同一行为的权限(如某企业委托某人出卖产品的委托书);如果是全权委托书,应当规定实施由于经营财产所产生的各种法律行为的权限(如全权代理处理房产的委托书)。(4)结尾。应由委托人、受委托人分别签名并盖章,注明具文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