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交底管理制度一、 目的为规范合同交底工作,保证合同管理程序、制度及保证体系得以落实,提高合同管理水平,制定本制度。二、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工程部工程承包项目的施工合同签订或变更后进行合同交底时使用。三、职责1、合同交底人:原则上为合同签订部门负责人。(为了项目工作顺利、高效的开展,合同交底职责可按以下约定调整)(1)集团采购部负责签订的合同由集团采购部经理负责交底;(2)由其他部门组织招标的合同,由组织招(议)标部门负责人进行合同交底。(3)本部门负责签订的施工合同,可委托具体经办人员进行现场交底。(4)各交底人须负责收集招投标资料及其他相关资料,并提供一套完整的合同资料。2、被交底人:分为“一级交底人”和“二级交底人”。 “一级交底人” :负责执行合同部门经理、工程副总、工程部、造价部等相关人员。“二级交底人” :项目相关各部门责任人及相关人员。其交底人为负责执行合同的部门经理。、合同交底人职责.1组织参与部门(或人员)对合同条款进行细致的分析,并根据分析结果确定合同的执行要点及特殊情况处理方案。.2按本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