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编号:国网(人资/4)214-2014国家电网公司表彰奖励工作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表彰奖励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管理,更好地发挥表彰奖励的激励作用,充分调动广大干部员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加快建设“一强三优”现代公司,努力创建世界一流电网、国际一流企业,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电网公司员工奖惩规定(国家电网人资20131069号),制订本办法。第二条 表彰奖励工作遵循以下原则:(一) 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二) 注重实绩、好中选优的原则。(三) 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精神鼓励为主的原则。第三条 表彰项目应具有全局性、重要性、先进性和典型性,能够产生较好的企业效益和社会效益。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国家电网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部、分部和全资及控股单位,公司代管单位、集体企业参照执行。第二章 职责与分工第五条 公司总部和各级单位员工奖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开展本单位表彰奖励工作。第六条 公司总部员工奖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审定公司表彰奖励管理制度,决策公司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