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处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使公司公文处理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更好的服务于公司的经营管理,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公司行政管理中心是公文处理的管理机构,负责公文的处理、监督、检查、保管和协调工作。第三条 公文处理应及时、准确、安全。行政管理中心应统一负责文件的收发、分办、传递、催办、打印、立卷、归档和销毁。第四条 公文处理应严格执行国家和公司的保密制度。第二章 公文的主要种类第五条 公司日常的经营管理中常见的公文主要有以下11种:(一) 决定适用于重要事项和重大行动做出安排。(二) 公告、通告“公告”适用于对内对外宣布重要事项。“通告”适用于在一定范围内颁布应遵守或周知的事项(三) 通知适用于转发党政机关的文件,批转分支机构的文件,发布要求各分支机构或部门办理或者有关单位周知和共同执行的事项。(四) 通报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情况。(五) 简报用于公司及其分支机构内部汇报工作,反映情况,交流经验,传达信息,指导工作。(六) 报告用于下级单位向上级单位汇报工作,反映情况,提出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