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学位研究生博士新生(申请考核制)学业奖学金管理实施细则(试 行)第一条 根据中共中央党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结合新生入学时间较短、尚未有在校学习成绩等实际情况,特制定本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学位研究生博士新生(申请考核制)学业奖学金实施细则(以下简称新生细则)。第二条 新生学业奖学金的评选原则、基本条件、奖励比例、评选组织与程序、奖金管理与发放同细则规定。第三条 新生学业奖学金设置等级、金额及比例如下表所示(每年金额根据情况上下有所浮动):奖等博士研究生获奖比例元年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三等奖学金(注:获奖比例以申请考核制非定向生总数为基数计算。)第四条 为了吸引优秀生源,奖励优秀考生,新生学业奖学金根据研究生入学考试成绩、科研成果进行评分,同时参考新生参加入学教育情况。评分标准见附件。第五条 校内调剂的博士新生按现所在专业进行评比。硕博连读生根据当年所修课程的层次阶段参与学业奖学金评定,即参加硕士三年级的学业奖学金评定,不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