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档案分类办法为实现我校档案实体分类、编号、排架、检索的标准化,加强档案的科学管理,推进学校档案管理现代化的进程,根据原国家教委高等学校档案实体分类法与高等学校档案工作规范(教办1993429号文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本办法由编制说明、 大学档案分类主表 、吉林大学档案分类详表三部分组成。一、 编制说明1. 主题内容本办法规定了我校档案归档范围、分类原则、分类方法、类目设置及标识、档号编制及不同载体的标识等。2. 分类原则以我校全部档案为对象,遵循档案的形成规律,结合档案内容,保持档案之间的有机联系,利于组织档案馆藏,便于科学管理和开发利用。 3. 类目设置与标识 3.1 一级类目的设置与标识 一级类目是高等学校档案实体分类的最高层位。根据高等学校档案产生的领域范畴、结合档案记述的内容性质,我校确定十三个一级类目,其名称、标识符号和主要内容如下:DQ 党群工作类主要包括学校党群部门在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XZ 行政工作类主要包括行政部门(教学、科研、开发、基建、设备、外事、财会等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