講授內容一.綱要說明 二.作業流程圖 三.MIS操作程序 綱 要 說 明為使本企業相關部門依其工作場所環境特性及不同作業別建立完整之施工作業安全告知事項(包括工作場所環境、潛在危害因素及施工時應採取之安全衛生措施等),特訂定本作業,主要目的:工程部門於設計及編列預算時將安全衛生需執行 事項列入考量。承攬商瞭解其所需採取之安全衛生措施。施工前對承攬商人員確實告知,做好各項安全防 護設施,防止事故發生。勞安法第17條1.事業單位以其事業之全部或一部分交付承攬 時,應於事前告知該承攬人有關其事業工作 環境、危害因素暨本法及有關安全衛生規定 應採取之措施。2.承攬人就其承攬之全部或一部分交付再承攬 時,承攬人亦應依前項規定告知再承攬人。罰則: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六萬元以下罰鍰法令規定勞安法細則第23條規定之事前告知,應以書面為之,或召開協商會議並作成紀錄。施工作業安全告知基礎資料建立 各廠處部門(或委託經辦)主管及相關人員,應確實依製程所含括範圍之特性予以檢討規劃區分,設定各區域之工作場所環境對各項施工作業別(如明火、高架、侷限等)可能之危害因素及應採取之安全衛生措施。施工作業安全告知作業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