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国家税务局2018年度数据中心机房设备维保项目公开招标采购文件(0605终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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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天 津 市 国家税务局 2018 年度 数 据 中 心机房设备维保项目 公开 招 标文件 (项目编号: BHGJ- 2018- G - 064) 天津滨海国际招标发展有限公司 T i a n j i n b i n h a i i n t e r n a t i o n a l b i d d i n g d e v e l o p m e n t c o . , L T D 2018.6 1 目 录 第一部分 商务部分 投标邀请 投标人须知 评标方法及标准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投标文件格式 第二部分 技术部分 项目采购需求 2 第一部分 商务部分 第一章 投标邀请 受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委托,天

2、津滨海国际招标发展有限公司将以公开招标方式,对天津市国家税务局 2018 年度数据中心机房设备维保项目实施政府采购。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均可参加投标。 一、项目信息: (一)项目名称: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 2018年度数据中心机房设备维保项目 (二)项目编号: BHGJ-2018-G-064 (三) 标讯区域:中央 (四)行政区域:天津市 (五)项目总预算: 87.5 万元 二、标讯信息: (一)基本情况 天津市国税局数据处理中心承载着整 个天津国税的税务信息化应用,对机房管理有严格的要求。机房 7 24 小时不间断运行对机房设备的稳定性、安全性提出了较高要求,

3、实施维保项目,充分利用专业技术力量,及时发现隐患,快速排除故障,延长设备使用寿命,为确保各系统的正常运行提供安全保障,对于提高税收信息系统整体服务水平起到重要作用。 (二)分包情况 本项目共分四包 第一包: 数据处理中心机房日常运维服务 ,本包预算: 20万 元 ; 第二包: 数据处理中心机房 UPS 设备维保 ,本包预算: 13.5 万 元 ; 第三包: 数据处理中心机房空调设备维保 ,本包预算: 18.75 万 元 ; 第 四包: 数据处理中心机房基础设施维保 ,本包预算: 35.25 万 元 ; (三)服务期限 第一包: 2018 年 12 月 1日起至 2019 年 3月 31 日;

4、第二、三、四包: 2018 年 7月 1 日起至 2019 年 3月 31 日。 三、投标人实质性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3 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 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 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 1) 2016 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 财务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 2)开业不满一年的出具当年的验资报告; 3. 投标人须提供 2017 年 6 月至开标前任何 2 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的

5、相关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4.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 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 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投标人须提供法定表人授权书 (须有法人代表签字或盖章 ); (三)投标人须提供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四)投标人不存在失信记录。失信记录是指 ,截止到投标截止时间,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情况。存在不良记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

6、加本项目投标。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六) 符合和满足本项目技术要求和其他有关要求。 四、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方式 凡满足“ 三、投标人实质性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报名: (一)招标公告首次发布时间: 2018 年 6 月 5 日 。 (二)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 5个工作日,即自 2018 年 6月 5日至 2018 年6月 12 日止。 (三)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 2018 年 6 月 6日至 2018 年 6月 12 日,每日 9:00-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天津市空港经济区中环西路 1号浩物大4 厦

7、 A504 室购买招标文件。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售价为 500 元,招标文件一经售出,不予退还。 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四)采购公告首发网 站:中国政府采购网( ) 五、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等 (一)提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2018 年 6 月 26 日 9:00 至 9:30 在天津市河北区进步道 40 号 中央商务区 A 座 2楼。 (二)开标时间及地点: 2018 年 6月 26 日 9:30 在天津市河北区进步道 40号 中央商务区 A座 2楼。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按照现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

8、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节能产品采用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二)按照现行财政部、环保 部关于调整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环境标志产品采用优先采购的评标方法。 (三)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6 125 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 )、中国政府采购网( )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 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四)根据财政部发布的

9、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 (五)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 (六)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 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 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5 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

10、重复享受。 七、投标保证金 (一)保证金金额 本项目收取投标保证金 10064 元,计人民币 壹万零陆拾肆 元整。 (二)保证金提交方式 投标保证金应使用人民币提交,可采取下列任何一种方式提交: 1、银行支票 2、电子汇款 3、网上银行 (三)保证金提交时间 有效的投标保证金提交,以开标前实际到账为准,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拒 绝。截至规定时间如出现支票退票,或因银行系统原因导致的电子汇款、网上银行未到账的情况,视同于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投标保证金。 九、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联系人:田晓晴 (二)联系电话: 022-84819180 十、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一

1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国家税务局 (二)采购人地址:天津市河北区北安道 38 号二楼 207 室 (三)采购人联系人:王贞礼 (四)采购人联系电话: 022-24465551 (五)一级预算单位:国家税务总局 十一、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 系方式 (一)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滨海国际招标发展有限公司 (二)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空港经济区中环西路 1 号浩物大厦 A504室 (三)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022-84819176 (四)采购代理机构财务电话: 022-84909958 6 (五)采购代理机构邮政编码、电子邮箱 邮政编码: 300308 电子邮箱: (六)汇款银行及账号

12、收款单位:天津滨海国际招标发展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分行营业部 账 号: 601606028 行 号: 305110021221 注:汇款时请在备注栏注明项目编号,保证金退还及开具代理服务费发票等相关事宜请咨询采购代理机构财务。 代理机构财务电话: 022-84909958 十二、质疑方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 658 号)的规定,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购买招标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且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天津滨海国际招标发展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投标人对质疑答复不满

13、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 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天津滨海国际招标发展有限公司 2018 年 6月 5日 7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规定 1 采购项目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 2018 年度数据中心机房设备维保项目 采购总预算 87.5 万元 本项目设定的最高限价 无 有,金额: _ 核心产品(内容) 天津市国税局数据处理中心承载着整个天津国税的税务信息化应用,对机房管理有严格的要求。机房 7 24 小时不间断运行对机房设备 的稳定性、安全性提出了较高要求,实施维保项目,充

14、分利用专业技术力量,及时发现隐患,快速排除故障,延长设备使用寿命,为确保各系统的正常运行提供安全保障,对于提高税收信息系统整体服务水平起到重要作用。 公告媒体 中国政府采购网 2 采购人 名称:天津市国家税务局 地址:天津市河北区民主道 16 号 电话: 022-24465551 联系人:王贞礼 3 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滨海国际招标发展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空港经济区中环西路1号浩物大厦 A504 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022-84819176 采购代理机构财务电话: 022-84909958 4 投标人资格条件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条件

15、。 8 2.其他特定资格条件: ( 1)投标人须提供法定表人授权书 (须有法人代表签字或盖章 ); ( 2)投标人须提供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 3)投标人不存在失信记录。失信记录是指,截止到投标截止时间,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情况。存在不良记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加本项目投标。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 5)符合和满足本项目技术要求和其他有关要求。 5 项

16、目现场勘察 不组织 组织:天津市国家税务局 1.时间: 2018 年 6月 13 日 10:00。 2.地点: 天津市空港经济区流霞路 50 号,由采购人带领进入现场踏勘。请投标人准时到达, 逾时不予等候。 3.联系人:刘峰 电话: 022-24465647 4. 投标人可针对踏勘现场情况,于 2018 年 6月14 日 12:00 前以邮件形式向天津滨海国际招标发展有限公司提出疑问,代理机构将在三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逾期不予受理。 9 6 样品 不要求提供 要求提供: 1.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_ 2.样品检测报告: (否;是,检测机构的要求、检测内容详见第六章项目采购需求 ) 3.样品的评

17、审方法及评审标准:内容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及标准 7 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接受 分包 不接受 接受:分包要求详见第六章项目采购需求 8 采购进口产品 本采购项目拒绝进口产品参加投标 本采购项目已经财政部审核同意购买的进口产品为: _ 序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规定 9 政府采购强制采购:节能产品 否 是,采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 (第 _期 )内的产品 政府采购强制采购:信息安全认证 否 是 10 政府采购优先采购:节能产品 (非强制类 ) 产品: 对列入最新一期节能清单 (非强制类 )的产品在评审时予以加 分,每项加 1 分 (最低评标价法不适用 ) 对列入最新一期节能清单 (非强制类 )的产品在评审时予以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的扣除比例为: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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