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试 行)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企业技术中心(以下简称技术中心)建设,加快我省企业技术中心发展,充分发挥技术中心在企业技术创新中的主导作用,根据国家对技术中心建设的有关要求和我省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和企业集团(以下简称企业)建立技术中心,旨在提高企业的自主开发和利用社会资源能力,推动企业建立以技术中心为重要内容的技术创新体系,促使企业成为技术开发与创新的主体,建立科技促进经济发展的有效形式和途径。第三条技术中心是企业设立的具有较高层次和水平的研究开发机构和技术管理部门,是企业技术创新体系的核心,是企业技术进步和技术创新的主要技术依托。技术中心根据企业实际需要可以设立分中心,分中心在企业技术中心的领导下开展工作。第四条技术中心的首要任务是为本企业发展提供技术支持,工作目标是增强企业的市场竞争能力、经济效益和发展后劲,强调市场意识、整体意识、效益意识和创新意识。第五条企业是技术中心建设的主体,技术中心经费应由本企业提供。技术中心在服务本企业的同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