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技术管理标准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吉林省送变电工程公司工程技术工作的管理职能、管理内容与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吉林省送变电工程公司。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T 1.1-2000 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3 管理职能3.1 公司建立三级技术责任制,实行技术工作统一领导,分级管理。3.1.1 公司设总工程师。3.1.2 子公司、分公司、公司直管项目部设总工程师。3.1.3 施工班组设班组技术员。3.1.4 子公司、分公司下属的项目部设置技术负责人。3.2 公司总工程师、项目部(分公司、分厂)总工程师和班组技术员为技术行政职务,系同级行政领导成员,受同级正职行政领导的领导,全面负责技术工作。一切重大技术问题应由该级技术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