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投资控制监理实施细则1.总则1.1本细则依据工程施工承建合同(以下简称“合同”或“合同文件”)、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管理文件、水利水电工程概预算编制方法,以及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技术规程()编制。1.2合同计量及支付依据。1) 工程施工承建合同及其他有效的合同组成文件。 2)经监理部签发的工程施工详图(技术要求、设计变更通知)及其他有效设计文件。 3)国家及部门颁发施工技术规程、规、技术标准中关于工程量计量的规定。4)经业主单位或监理部确认并有文字依据的有关工程量度量与量测图件等资料。1.3本工作规程适用围。监理项目围的工程项目以及按施工合同规定列入支付的工作项目。1.4合同计量支付与签证依据工程施工合同文件规定进行。只有按有效设计文件施工完成、工程质量检验合格、按合同文件规定应度量支付,并按合同规定程序和监理文件要求进行的已完工程项目与工作量,才能列入支付计量与合同支付申报。1.5工程质量的合格认证,依据工程承建合同技术规和水利水电基本建设工程单元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进行。2.投资目标控制体系2.1投资控制目标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