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7月9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以第63号公告,发布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GB50500-2008(以下简称08规),从2008年12月1日起实施。随即,2008年11月19日,省建设厅以川建造价发2008453号颁发了2009年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从2009年1月1日起实行;2008年11月20日省建设厅、省财政厅、省物价局以川建发200894号文印发了省施工企业工程规费计取标准的通知,以及2009年3月10日,省造价管理总站以川建价发200913号文批复了市等22个市、州2009年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人工费调整。我省这一系列配套文件的出台,标志着08规在我省的全面、有效实施有了可行性和保证,同时我省规定自2009年3月1日起,凡发出的招标文件、签订的施工合同应执行2009年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在近一年的招投标工作中执行08规及其配套文件的过程中,遇到了一些实际问题,在此提出,以期达到抛砖引玉的目的,与同行探讨。例如在08规中提出了一个新的慨念:暂估价,从规上看,对暂估价的叙述条款有:第2.0.7条,暂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