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内交通费管理制度一、目的1.为了加强公司的费用管理,规范和管控员工市内因公外出办事产生的交通费。2.鼓励员工进行私车公用,高效地开展工作。二、适用范围本制度的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三、原则1.遵循效率与节约相结合原则。2.履行审批手续原则。四、 具体细则1.市内交通费指在镇江市范围内因公外出办事产生的相关费用,包含私车公用交通费和普通交通费。2.私车公用交通费是员工个人所有的车辆,用于因公外出产生的费用。3.普通交通费是员工因公外出办公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产生的交通费用。4.员工在市区范围内因公务需要用车时,可向管理部提出申请。如公司无车辆派用的情况下,经部门主管和管理部主管审批后,员工可采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私车公用的方式出行。 5.普通交通费,员工按实际发生凭票报销;但虚报或多报的,公司可不予报销。6.私车公用的车辆产权属于员工个人,未经车主同意,公司或部门不得擅自借用。7.私车公用交通费依据车辆因公办事产生的公里数进行计算,计算标准为3元/公里(该标准已包含燃油费、车辆损耗费、保险费等相关费用)。员工私车公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