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盘水市引进高层次人才试行方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大力实施工业强市、城镇化带动和农业现代化提升三大战略,打造现代特色都市,全面建设“五个六盘水”提供智力支撑,进一步做好我市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建立人才引聘“绿色通道”,引进重点领域、重点产业、重点学科、重点项目等相关行业的急需人才,制定本方法。 第二条 坚持“服务进展、以用为本、突出重点、以用人单位为主体、特事特办”的原则。 第三条 以“一事一议”的方式解决引进人才的岗位、待遇、工作条件等相关事宜。 第四条 全市市级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均适用本方法。第二章 引进对象与条件第五条 引进人才的对象是: (一)国家“千人打算”入选者,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和杰出专业技术人才,国家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等负责人,享受国务院专门津贴的专家。 (二)省核心专家、省管专家、青年创新奖获得者,享受省人民政府专门津贴的专家。 (三)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四)具有硕士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