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涪陵区涪州杯优质工程评 选 办 法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贯彻“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鼓励建筑企业、监理单位、勘察设计单位和建设单位加强科学管理,提高工程质量,争创优质工程,根据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重庆市建筑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筑业改革与发展的意见(渝府发200822号)、涪陵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建筑业发展的意见(涪府发2011118号)和经区领导同意的关于拟对建筑企业开展评优评先工作的请示(涪建协发200835号)等文件的规定,结合涪陵区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涪州杯优质工程奖是涪陵区建设工程质量最高荣誉奖。凡申报市级巴渝杯奖以及国家鲁班奖必须获涪州杯优质工程奖后才能申报和推荐。 第三条 涪州杯优质工程的评选对象为本区建筑施工企业和外来涪建筑施工企业在本区范围内承包,并已建成投入使用的新建工程。(本区施工企业在区外工程符合条件也可申报)第四条 涪州杯优质工程由建筑施工企业按照本办法的规定自愿申报,申报范围为主要总承包单位、主要专业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