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政务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以下简称“市教委”)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举报申诉等情况,政策解读、互动交流等相关工作情况,教育系统政务公开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说明和指标统计附表、示意图等。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通过市教委门户网站“上海教育”()下载。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年月日起至月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市教委办公室联系(地址:大沽路号;邮编:;电话:)。一、 概述年,市教委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及其实施细则、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以及教育部和上海市人民政府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以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紧紧围绕教育重大决策部署和公众关切,着力保障教育公平和提升教育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