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建设工程扬尘防治“个”管理标准细化措施一、施工现场围蔽(一)围蔽总要求.工地开工前,施工现场必须沿四周连续设置封闭围墙(围挡),宜选用彩钢板、砌体等硬质材料搭设,并应保证施工作业人员和周边行人的安全。施工现场围墙建议采用连续封闭的轻钢结构预制装配式活动围挡,减少建筑垃圾,保护环境。 .围蔽材料坚固、耐用,外形美观;围墙(工地正门出入口)标明工程名称及建设(代建)、施工、监理、勘探、设计单位和监督机构名称,并配设有关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标语,施工标牌一般挂设在工地大门右侧旁的外墙M高度上。.实行施工场地扬尘污染防治信息公示制。各施工单位要将工程简况、扬尘污染防治措施、非道路移动机械清单、建设各方责任单位名称及项目负责人姓名、本企业以及工程所在地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投诉举报电话等信息在工地围墙上(工地出入口正门围墙)向社会公示。.工期在半年以上的建设工程必须采用连续、封闭的围墙,墙体采用砖砌厘M厚砖墙砌筑,围蔽高度应不低于M或者采用装配式材料围蔽;工期在半年以下日以上的工程采用连续、封闭的围档,高度不低于M,围板用角钢支撑,并通过型钢柱与在地面固结,钢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