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管理规定1 总则1.1 为规范公司文件材料的归档工作,完整、系统的保存公司档案,促进档案工作为公司各项工作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结合中建国际建设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特制定本规定。1.2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各事业部、部门、分支机构和项目。1.3 本规定所称档案是指公司在经营、管理等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具有利用、查考、保存价值的各种形式的文件材料。1.4 公司档案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分部、分级归档的原则,由各部门、机构和有关人员负责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并定期向档案部门移交。任何人不得拒绝归档。1.5 所有员工对公司归档文件材料的齐全、完整、准确、系统均负有相应的责任。文件材料的收集、归档工作应列入到各部门的管理程序、职责范围和岗位责任制中。2 档案工作机构及职责2.1 综合管理部是公司档案工作的管理机构,归口管理公司总部、项目和分支机构的档案管理工作。公司总部各部门、项目及分支机构应明确各自档案工作的主管部门和人员。2.2 公司档案室职责2.2.1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建立健全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