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员工绩效考核办法(试行)为激励公司全体员工参与企业经营的积极性,使每位员工更好地享有自己的劳动成果,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一、基本原则1、坚持以收定支的原则;2、坚持绩效考核与业绩挂钩的原则;3、坚持公平、公正量化考核的原则。二、考核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在岗正式员工、劳务派遣员工。三、绩效基数1、月度安全质量进度基数=400(元)当月实际完成工作量12年度计划任务指标2、月度成本控制基数=300(元)(年度管理费预算年度计划任务指标)(当月管理费实际支出当月实际完成工作量)3、每发生下列情形之一,奖励相关部门和人员一定的创新创效基数:(1)当月临时新增工作量满5个工作日,不影响正常工作,并圆满完成任务。(2)局内外市场投标并中标。(3)改进工艺、提合理化建议、发现并报告安全质量和经营重大隐患,为公司带来明显经济效益、管理效率和避免损失者。(4)物资采购明显节约成本。(5)每实现一个百日安全。(6)工程按期完成,并一次交验合格。(7)工作受到上级部门表扬,参加上级组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