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载比(CBR)试验(T 0134-1993)1.4.1 目的和适用范围1、本试验方法只适用于在规定的试筒内制件后,对各种土和路面基层、底基层材料进行承载比试验。2、试样的最大粒径宜控制在20mm以内,最大不得超过40mm且含量不超过5%。1.4.2 仪器设备圆孔筛:孔径40mm、20 mm及5 mm筛各1 个。试筒:内径152mm、高170 mm的金属圆筒;套环,高50 mm;筒内垫块,直径151 mm、高50 mm;夯击底板,同击实仪。试筒的型式和主要尺寸也可用(T0131-2007)击实试验的大击实筒。夯锤和导管:夯锤的底面直径50mm,总质量4.5kg。夯锤在导管内的部行程为450 mm,夯锤的形式和尺寸与重型击实试验法所用的相同。贯入杆:端面直径50 mm、长约100mm的金属柱。路面材料强度仪或其它载荷装置:能量不小于50kN,能调节贯入速度至每分钟贯入1 mm,可采用测力计式,百分表:3 个。试件顶面上的多孔板(测试件吸水时的膨胀量)。多孔底板(试件放上后浸泡水中)。测膨胀量时支承百分表的架子,或采用压力传感器测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