授权委托管理办法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授权委托管理,规范各单位和人员申请、使用授权委托书的行为,促进公司依法经营,防范经营风险,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授权委托书是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授权委托公司副总经理或其他人员(以下简称申请人)以公司名义行使职权的法律文件,是被授权委托人的权利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包括合同授权委托书、诉讼授权委托书、其他事项授权委托书。第三条 公司法律事务管理部门是公司授权委托书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管理授权委托书,根据法定代表人的决定,办理出具授权委托书事宜。第四条 涉及人事、财务等专业授权的,由相关部门按照法律和公司有关规定执行。相关部门应当就授权事项的合法性和授权文书格式和表述等事宜征求法律事务室意见。第五条公司合同应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的代理人在其授权范围内代为签署。合同金额为300万元人民币(含300万元)以上的合同,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在授权范围内签署,10-300万元人民币的合同可由公司分管副总经理签署,10万元人民币(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