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考核评价方案为适应教育形势的发展,实现培养“德才群美体”全面而有个性发展的学生的育人目标,特制订我校教师教学能力和效果考核评价方案。通过科学、客观和合理地对教师教学能力和效果的评价,全面调动教师工作的积极性,提高我校教育教学质量,促进我校办学水平的不断提高。1、评价对象、范围本方案评价对象为我校所有承担教学任务的任课教师,评价涉及教育教学的主要环节。2、评价组织(1)基本要求教师教学能力和效果评价每学期进行一次。广大教师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进行教师教学能力和效果评价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正确对待教师评价工作。同时要求全体学生和其他参与评价的人员要严肃认真,以公平、公正和负责的态度对教师进行评价。(2)组织机构成立学校教师教学能力和效果评价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评价领导小组)。由教务处负责数据处理,及时整理上报。3、评价方法与内容(1)评价体系分为:学生评价;教师自评(仅作参考,不计入总成绩中);教务处评价;学年组或学科组长评价;同学年组、学科组教师互评;教研成果统计。(2)为使评价结果准确可靠,针对不同的评价主体,选取不同的教师教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