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旅费报销管理规定(试行)为进一步规范员工出差报销审批手续,加强公司差旅费管理,根据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和具体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一、报销范围差旅费包括出差期间发生的往返车船费、订票费、市内交通费、住宿费、住宿补助、伙食补助、通讯费补贴、出差参加会议的会务费以及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办法规定的探亲路费等。出差期间发生的不属于差旅费的其他费用,应按相关审批程序与差旅费一并审核报销,计入相应费用额度内。二、报销标准1、乘坐交通工具标准高管人员乘座交通工具据实报销,其他人员乘坐交通工具的标准为硬席车、长途汽车、轮船三等以下舱位。乘坐超标准交通工具(飞机、软席等)一律报总经理审批。符合乘坐飞机条件者,其购买的机场建设费、保险费(壹份)以及乘坐往返机场的专用客车费用(不含出租车费用),可据实报销,自备交通工具或接待单位提供交通工具的不予报销专用客车费用,公司集中购买乘机保险的,不予另报销保险费。未经批准乘坐超标准交通工具(飞机、软席等)者,按火车硬卧中铺标准报销,超支部分由本人自理。只有购买跨省车船票才能报销订票费,按每趟车船订票费不超过30元据实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