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周水厂安全操作规程1. 消毒安全操作规程1.1适用围本标准适用于东周水厂。本标准规定了液氯钢瓶储藏、加氯消毒操作、自动加氯系统、泄氯吸收安全装置、蒸发器等的安全操作程序和注意事项。1.2引用标准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下列标准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改,应使用下列标准的最新版本。GB11984-89氯气安全规程。1.3氯气安全1. 滤属于级(高度危害)化学品,直接接触氯气、生产、使用、贮存、运输等操作人员,必须经专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合格证后,方可上岗操作。2.氯气生产、使用、贮存、运输车间(部门)负责人(含技术人员),应熟练掌握工艺过程和设备性能,并能正确指挥事故处理。3.氯气生产、使用、运输等现场应配备抢修器材,有效地防护用具及消防器材。4.生产、使用氯气的车间(作业场所),空气中氯气含量最高允许浓度为1mg/m3。5.用氯管道系统必须完好,连接紧密,无泄漏。6.液氯蒸发器、贮罐等,必须装有压力表、液面计、温度计等安全装置。7.严禁使用蒸汽、明火直接加热钢瓶。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