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口科技重大专项财务验收审计指引(征求意见稿) 第一条 为了规范会计师事务所从事民口科技重大专项财务验收审计业务,明确工作要求,保证执业质量,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管理暂行规定、民口科技重大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民口科技重大专项财务验收办法以及工业和信息化部审计业务委托工作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制定本指引。矚慫润厲钐瘗睞枥庑赖賃軔。第二条 本指引所称民口科技重大专项是指工业和信息化部牵头组织的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确定的民口科技重大专项(以下简称重大专项),主要包括核心电子器件、高端通用芯片及基础软件产品重大专项、新一代宽带无线移动通信网重大专项、高档数控机床及基础制造装备等重大专项。聞創沟燴鐺險爱氇谴净祸測。本指引所称会计师事务所是指从工业和信息化部审计中介服务机构备选库内选定的、承担重大专项财务验收审计任务的会计师事务所。残骛楼諍锩瀨濟溆塹籟婭骒。本指引所称注册会计师是指被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内具备相应资质和能力,且经过重大专项财务验收审计培训的注册会计师。酽锕极額閉镇桧猪訣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