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探公司合同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企业经营行为,强化合同管理,维护企业合法权益,适应市场竞争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合同管理暂行办法以及中原油田合同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合同为物探公司内部和公司属各单位对外经济活动或其它交往过程中形成的具有合同性质、效力的各种契约的总称。第三条 对内、外经济活动中除小额或其它规定即时结清以外,必须签订书面合同,并严格遵守本办法。第四条 任何单位、部门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进行违法、违章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使用行政章或其它业务章对外签订合同(地震队施工期间对外签订的合同除外,但必须将草签的所有合同文本送交经营管理科备案、审核、签字后才能正式对外签订合同。地震队施工结束后,将所有正式合同送交经营管理科一套存档)。第五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与其他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经济组织等平等主体之间签订的合同。第六条 订立合同必须遵循以下原则:(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集团公司、中原石油勘探局以及物